2021年依法自主招生工作要点

发布者:万黎黎发布时间:2021-02-27浏览次数:33

2021年,我校继续参加上海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工作,招生章程将于2月底在市教委网站和我校网站同步公布。

一、招生对象

符合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学〔202044)、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〈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沪教考院高招〔202025)和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〈2021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〉的通知》(沪教委学〔20212号)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,可报考我校2021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。我校招生计划数较多,欢迎考生报考。招生对象具体为:

(一)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;

(二)历届高中生、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;

(三)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三校生;

(四)历届三校生、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应届三校生;

(五)退役军人。

二、测试办法

分笔试和免笔试(综合评价)入学两部分,笔试于327日(星期六)上午8:30开始(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为准)。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笔试(综合评价)入学,详见即将公布的招生章程。

三、录取规则

我校录取规则主要为:在全校招生总计划内,无论参加笔试还是申请免笔试(综合评价)入学,均录取符合条件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。参加笔试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,申请免笔试(综合评价)入学者根据具备的条件择优录取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招生办公室官网https://zs.esu.edu.cn/

咨询电话:021--6452342402164506938两路咨询热线寒假春节期间转接至手机

微信公众号:筑梦东海

咨询QQ202107564(上海东海学院招生群)

五、主要日程

近期主要工作日程安排如下(以上海市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公示为准):

时间

工作内容

2月底

试点院校向社会公布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,同时在市教委网站公布

38

符合条件的考生,若前期未参加集中报名,可在区招考机构或学籍所在学校进行补报名(具体可咨询各区招考机构或学校)。

312日、13

考生登录“上海招考热线”(www.shmeea.edu.cn)进行网上填报志愿。

317日、18

考生登录“上海招考热线”(www.shmeea.edu.cn)进行网上缴费。

327

试点院校选拔测试。

41日至2

试点院校进行录取。

其他时间节点以上海市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公示为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