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,我校继续参加上海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工作,招生章程将于2月底在市教委网站和我校网站同步公布。
一、招生对象
符合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学〔2020〕44号)、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〈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沪教考院高招〔2020〕25号)和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〈2021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〉的通知》(沪教委学〔2021〕2号)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,可报考我校2021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。我校招生计划数较多,欢迎考生报考。招生对象具体为:
(一)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;
(二)历届高中生、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;
(三)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三校生;
(四)历届三校生、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应届三校生;
(五)退役军人。
二、测试办法
分笔试和免笔试(综合评价)入学两部分,笔试于3月27日(星期六)上午8:30开始(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为准)。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笔试(综合评价)入学,详见即将公布的招生章程。
三、录取规则
我校录取规则主要为:在全校招生总计划内,无论参加笔试还是申请免笔试(综合评价)入学,均录取符合条件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。参加笔试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,申请免笔试(综合评价)入学者根据具备的条件择优录取。
四、联系方式
招生办公室官网:https://zs.esu.edu.cn/
咨询电话:021--64523424、021—64506938(两路咨询热线寒假春节期间转接至手机)
微信公众号:筑梦东海
咨询QQ群:202107564(上海东海学院招生群)
五、主要日程
近期主要工作日程安排如下(以上海市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公示为准):
时间 | 工作内容 |
2月底 | 试点院校向社会公布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,同时在市教委网站公布 |
3月8日 | 符合条件的考生,若前期未参加集中报名,可在区招考机构或学籍所在学校进行补报名(具体可咨询各区招考机构或学校)。 |
3月12日、13日 | 考生登录“上海招考热线”(www.shmeea.edu.cn)进行网上填报志愿。 |
3月17日、18日 | 考生登录“上海招考热线”(www.shmeea.edu.cn)进行网上缴费。 |
3月27日 | 试点院校选拔测试。 |
4月1日至2日 | 试点院校进行录取。 |
其他时间节点以上海市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公示为准 |